只能坚持2年的开发商 2014年2月19日经物管人员在场进行现场勘察、捡验后,并且核对了该楼盘水电竣工图,断定成都万科金色家园11幢1单元301房在2014年元月25日出现水灾事故系“成都万科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修建楼房时预埋给水管道出现了漏水造成,与住户装修管道无关。 当天物管公司与“成都万科房地产开发公司”反映得到的答复是:该房的水电质量己过2年保修期与“成都万科房地产开发公司”再无关系,也不会派人来房查看实情;维修费用和装修损失由住户承担。 2014年2月20日我拨打了4008000002万科投诉电话,得到15912工号接线员答复的是将会在24小时内给我答复;可至今我也没能得到任何回复。 我现在面临的是住房内不能用水; “成都万科房地产开发公司”也不派人来确认水灾事故责任,所以我也不能私自处理漏水管。 四问王石 请问王石:留美博士的您对建筑实行终身负责制,有什么高见?又怎样实施? 请问王石:中国的地产“王”的您就是这样修建搂盘吗?让购房者花百万购房、再花几十万装修,确让住户只能入住几年后,因修建水电质量事故造成住户又得花几十万重新装修后才能入住吗? 请问王石:难道您将消费者的购房款穿进包里,就不管购房者的死活了吗? 请问王石:您老人家垂帘听政后,万科地产品牌“王”还能保多久? |
沙发
成都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2-24 22: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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