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万科买房子,是因为对万科声誉的肯定,大品牌值得信赖,就去售楼处一次,不到两个小时就签合同,当时经理和刘美迪承诺送一台洗衣机和电视,现在房子马上快拿钥匙了,我去问顾问说不知道,因为刘美迪不干了,这事就没有了,我想问一下,这是做事的原则吗?让我自己去找,我认识谁,我去找谁,置业顾问是不是只管卖房收佣金,卖完了,承诺完了,顾客买了,答应的都可以以不做为理由推卸责任,万科我心中理想的安家之地,办事都是这样办的吗?不是中国房产值得信赖的品牌,几个钱刷新了我的认知观了,一个电视,一个洗衣机几个钱的问题,不至于吧,我现在要的不是电视洗衣机的问题,我只想要万科给我一个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