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服务监督平台  
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
西安 地产
2014年了电梯和楼梯不通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dengchengjin 2014-03-10 09:02:29 扫码看帖   5 11489
电梯、楼梯不通问题违反《住宅设计规范》,该问题事关西安万科广大业主的日常生活、安全问题,而承诺的解决方案2014年还没有进展,辜负大家对万科品牌的信任和期望。在《住宅设计规范》规范及条文说明均明确了高层单元楼只有一个电梯的,必须在适当层数之间用联系廊联通,便于相互交替使用。而万科作为国内顶级开发商,居然连国家标准都不认,反复推诿责任,现将国家规范条文摘录如下,供万科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希望西安万科努力学习改正,能给广大业主一个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房子。
1、GB50096-2003《住宅设计规范》4.1.7规定: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4.1.8规定: 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层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
条文解释4.1.8在塔式或通廊式住宅中,电梯容易成组集中布置,但在单元式住宅中,往往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因此必须在适当层数之间用联系廊联通,便于相互交替使用,并能减少服务人员。
2、最新颁布的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6.4.2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6.4.3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6.4.4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
条文解释:6.4.2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主要考虑到其中的一台电梯进行维修时,居民可通过另一部电梯通行。住宅要适应多种功能需要,因此,电梯的设置除考虑日常人流垂直交通需要外,还要考虑保障病人安全、能满足紧急运送病人的担架乃至较大型家具等需要。6.4.3、6.4.4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个住宅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在电梯维修期间,会给居民带来极大不便,只能通过联系廊或屋顶连通的方式从其他单元的电梯通行。当一栋楼只有一部能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其他单元只能通过联系廊到达这电梯运输担架。在两个住宅单元之间设置联系廊并非推荐做法,只是一种过渡做法。在实际操作中,联系廊的设计会带来视线干扰、安全防范、使部分居室厨房失去自然通风和直接采光等问题,此种设置电梯的方法虽较经济,但属低水平。所以,理想的方案是设置两台电梯,且其中一台可以容纳担架。
3、住建部根据上述的规范编写有关电梯设计总原则的内容如下:《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003)中9.1.4条第二款对电梯的配置则规定:“以电梯为主要垂直交通的每栋建筑物或每个服务区,乘客电梯不应少于两台(7至11层住宅可设一台),以备高峰客流或轮流检修的需要。两台宜并排布置,以利群控及故障时互救。”
由上述规范条文可以看出,高层住宅单元楼只有一部电梯的应该设置连廊相连,以方便电梯交替使用。表面上看,万科幸福系为32层一梯两户的单元楼,单元之间设置连廊似乎是为了满足上述规范的要求。但是,由于每个单元电梯和楼梯之间不相通的问题,造成业主不能通过连廊相互使用两单元的电梯,可供业主实际能使用的电梯只有本单元的一部而已,从而实质上违反了上述有关规范规定,造成设计质量问题。此问题可能引发一些安全隐患问题,尤其当出现应急情况时,可能造成救援不及时或逃生不利。
扫描二维码手机查看本帖
5 回复
沙发
y_u_dong 
2014-03-10 10:56:41

顶起!

:+
板凳
西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3-10 17:06:00
尊敬的dengchengjin
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建议,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安排专人与您取得联系。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拨打万科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直接与我们联系。
西安万科 客户关系中心
2014310
地板
西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3-13 13:55:54
关于幸福系1.0产品情况说明
近日收到您 “关于幸福系1.0产品不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投诉,就您提出的相关问题,万科作出如下说明:幸福系1.0产品运用于万科城项目6、12-15号楼,该产品是严格遵循国家规范,方案符合国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通过政府审批。若我司幸福系1.0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则不可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后依法上市销售。
根据您所提到的以下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 年版) 4.1.7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 年版)4.1.8 条规定: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层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台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2011年版)6.4.2条规定: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2011年版)6.4.3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2011年版)6.4.4条规定: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根据以上规范规定,幸福系1.0产品属于单元式高层住宅,且每单元采用了联系廊联通,符合设置一部电梯的规范要求。同时幸福系1.0产品所使用的电梯轿厢尺寸对角线方向可以满足放置担架的要求。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在条文解释中说明在单元式住宅中,往往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因此必须在适当层数之间用联系廊联通,便于互相交替使用,并能减少服务人员。幸福系产品属于单元式高层住宅,且每单元在12、15、18及以上楼层采用了联系廊联通,同时幸福系1.0产品的电梯可以直接升到屋顶,在屋顶层可以联通并交替使用,因此每栋楼可以只设置一部电梯,符合规范要求。此外这种核心筒布置方式可以减少公摊面积,最大程度提高您的实际得房率。
但基于《住宅设计规范》不断的更新和客户的建议,同时为提高客户的居住感受,我们针对幸福系1.0特地增加了相应的设施设备配置和服务提升。具体提升措施如下:
一、技术提升措施:
1、除原设计语音报站功能外,电梯增设刷卡到户功能,避免走错楼层。
2、除电梯轿厢内设置多方通话系统外,电梯厅内增加设置多方通话系统,如有住户被困在电梯厅内,且电梯故障,可保证物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知晓住户被困位置,帮助业主脱困。
3、在电梯厅内设置喷淋系统,保证在极端情况下(如:电梯损坏,客户被困电梯厅,该楼层起火)业主在电梯厅内处于安全状态。
二、服务提升措施:
1、每个小区内24小时常驻电梯维修人员,保证维修人员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
2电梯保养每月进行两次,均会在夜晚凌晨以后进行,尽量在不影响客户的情况下,进行电梯保养。此外,我们要求电梯公司提前三天书面告知,并在告知书上公示维保工作人员姓名及电话。如果保养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客户电话联系维保工作人员,暂停维保,确保客户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
在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万科会积极吸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正是有客户对万科的严格要求,万科才会有更好的产品。

西安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2014
年3月13日
5#
dengchengjin 
2014-03-17 17:42:32

万科大品牌,居然不懂规范,悲催的万科,悲催的业主

回复 3楼西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的帖子

西安万科的广大工程技术人员:
    我作为一个小小的建筑设计人员,非常有幸能够跟你们万科大品牌一起学习一下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但是很不幸的是我却买了你们西安万科推出的幸福系房子(欲哭无泪啊)。
    2003版《住宅设计规范》4.1.8规定: 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层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采用联系廊联通。
    条文解释4.1.8在塔式或通廊式住宅中,电梯容易成组集中布置,但在单元式住宅中,往往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因此必须在适当层数之间用联系廊联通,便于相互交替使用,并能减少服务人员。
   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解释: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主要考虑到其中的一台电梯进行维修时,居民可通过另一部电梯通行
    说明一下,有部分西安万科的工程技术人员把问题归咎规范版本不同,实际上2003版和2011版条文内容是一致的,规范规范和条文说明均可相互佐证

现在很明显, 请问如果幸福系其中的一个单元的电梯坏了,或者检修的时候,请问如何电梯互用如何通过连廊进行电梯互用(规范明文要求)

作为一个小小的建筑设计人员,高层设计基本知识其中就有一条:“高层建筑设计中,电梯作为主要的垂直运输工具, 电梯的设置要做到安全、可靠、方便、经济;电梯的安全可靠使用,就是要求在通常情况下乘客总有电梯可乘, 即使当某一台电梯发生故障或进行维修时, 也有另外的电梯来运送乘客。”这是作为一个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基本素质和素养,不知道万科工程技术人员都在干嘛。

作为很明显的设计质量问题,设计质量责任问题,作为一个大开发商居然出了这么一个低级的问题(我跟我同学说了之后,很多人居然不相信万科会犯这种错),更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出了问题之后西安万科的人却反复推诿了,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承诺2013年底的解决方案毫无音讯,并没有一点点对社会责任感,没有一点房地产大佬的形象和风范
6#
dengchengjin 
2014-03-18 08:39:51

不要把责任推给政府

回复 3楼西安万科客户关系中心的帖子

稍有工程常识就知道,政府主管部门只对建筑质量负有监管职责,即便万科的产品通过审查,若发现问题,不符合国家规范,按照国家规定也可以要求改正,西安万科还是责任主体,请不要把责任推给政府相关部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dengchengjin
  • 用户组: 普通用户
  • 最后登录时间: 2015-6-3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Copyright©2010-2017 万科VANKE 版权所有
扫一扫 ,手机看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