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司虚假宣传,沿湖房源溢价出售;原湖地块为红线外政府规划用地,性质为耕地(案场销售时并未展示及说明);且沙盘及宣传图册均宣传湖景;开发商在销售时挖耕地造湖(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从而溢价销售沿湖房源,现交房半年,填湖造田,直接造成购房者损失; 2、万科一向提倡“业主满意度”,购房至今从未享受过万科“优质”的服务,现填湖事件已严重造成购房者的经济及精神损失,公司理念是否只是空壳子 诉求:此事件已严重造成购房者直接经济及精神损失,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到损失的购房者既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购房合同。 现要求贵司撤销本人与贵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退还已缴纳的购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