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万科金域华府南区集中交付,因两书一表不齐全,交付日期推迟至2020年8月15日,8月15日之前的所有物业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但是本人8月2日,因房屋软装办理收房过程中,被物业强制收取物业费,不缴纳就不给钥匙。我想不明白:1、未达到物业费收取日期。2、8月15日之前的所有物业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以上两点万科物业明确知晓,万科物业管家告知我万科地产那边把物业费交了以后,就会将我8.15以前缴纳的物业费用返还给我。OK,既然这样,我自己的钱我放银行、放余额宝不行吗?为什么要交给你们万科物业空手套白狼?并且,费用缴纳是通过住这儿APP,这款APP功能不全,到处是BUG,还未交付的新房物业费因按照全月实住收取;预交充值的物业费,被强制扣缴,这样的软件谁敢用?我自己的钱充到你们万科的软件了,就不受我自己的控制,这和抢有什么区别?以上问题得不到解决,我会尝试房管、工商、消协、华商报,尝试给万科免费做一次宣传上一次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