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今年三月份的时候,前往万科幸福誉售楼中心看房,当天就看上了C8栋79平方户型的房间,当时接待的是销售人员周沛坤,在看完样品房间之后觉得有意向购买此户型房间,销售人员立马拉着我去交定金,我没什么经验,也怪自己不留心太相信万科,就口头问了他,如果自己没有资格购房,定金是能退的吧,当时他急于促成成交,就说相信他没问题的。我不是广州的户籍,但是我的社保快购满五年了,想着名额应该没有问题,于是乎我便叫了定金,并于七天内叫了首付款。但是当我去社保中心打印社保明细的时候,发现连续缴的五年社保明细里面,有一条记录是补收状态,我咨询了社保局,税局,房产局,均说这是没有挽救的事情。很无奈因为这条记录丢失了购房名额。于是我联系了万科的销售,万科的销售表示只能退房,并且押金需要扣除。但是扣除我定金的理由很无理(附图),说是因为我没有按规定时间前付清首期款并于当日与按揭银行办理按揭相关手续并与卖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当时是交了首付款之后签订了认购书,认购书上面明确指定我们的网签时间,我们在提出这个购房名额丢失的时候,销售说需要退房,这段时间是远远还没有到网签时间的?然后就这样要扣我的定金吗?随便这样编造理由扣除我们的定金么?我现在最后悔的是我没有留当时销售口头说的定金可以退的证据。微信当时有问过他如果查征信没有问题是不是就没其他问题了,他也说是的,没有提示我们这些购房政策的问题。好后悔当时那么相信他。我这边没什么足够的证据能够挽回这两万块钱的定金,很懊恼,但自己也认了。可是最后退首付款的时候,销售居然说,退款流程要走三个月,说首付款金额太大了?我滴个天,我们交定金跟首付的时候,他巴不得把刷卡机贴到我脸上来,现在退款,要退三个月?而且还说金额大!!一个地产集团噢,退首付五十几万说金额大,要谨慎,要退三个月才能到账?还说有什么问题,就找万科投诉,就想甩手了。 |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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