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润华府小区业主擅自经营酒店式公寓的处理通报 尊敬的小区业主:
您好!
2014年3月23日以来,物业服务中心陆续接到业主反映,在金润华府小区有一个违规经营的“葳蕤公寓”,其在国内大型旅游网站持续发布出租广告。 接到信息后,物业服务中心立即展开对小区出租房屋的排查。经核实,6栋某业主利用自有的2套房屋,并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3月先后以自住的名义租赁了12栋和14栋的3套房屋(共计5套房屋),用于开展短租经营活动。 该业主利用手机联系租客,采取在门口接送、给租客提供门禁卡、通过手机短信发送房号和业主姓名的方式,让租客通过刷卡或访客的身份通过门岗安全员的核查后进出小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住宅不得改变用途用于经营性用房,旅馆业作为特种行业,需要得到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许可,并在工商部门登记。金润华府作为住宅小区,该业主经营 “葳蕤公寓”的行为,已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擅自联系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员,已给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带来了影响。 因此,物业服务中心于3月25日上午及时向辖区派出所、工商局提交书面汇报材料,按照主管部门的处理指导意见,于25日下午约谈了该业主,业主已认识到擅自经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也给小区的安全秩序造成了影响,同意立即停止“葳蕤公寓”的经营活动,并立即申请取消相关网站上发布的广告,物业服务中心将持续跟进后续处理进展,并且加强出入口的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 在此,物业服务中心呼吁全体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相关约定,共同抵制有损于小区房屋使用安全、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静、祥和、邻里和谐的社区居住氛围。
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金润华府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