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事件一:2020年8月17日,我开车A,进入小区停车场将B车换出来,2020年8月26日,本人开车C,从外面进入地下停车场,换走停在车位的车A,开至保安亭处,显示需要交纳120元停车费,保安说本人有两台车在里面,故需要交费。我说没有两台车,只有一台车在里面,如果不相信,可以自己去查。如果有两台车在地下停车场,自愿交费。要求保安提供两台车停在地下停车场证据,无法提供,也不开道闸,一直在跟物业中心沟通。我让其查清楚,如果是的话,登记我的房号,我回头来补交钱。不同意开道闸。沟通无果,也不说多久能处理好。我把车停在出口道闸处,让其查清楚了给我电话。跑完步以后,回来,物业保安说我没有两台车停在里面,但是A这台车当时进入地下停车场的时候,里面还有车,所以导致要计费。并跟我说,如果只有一个车位,A这台车当时进去换车B出来的时候,不应该直接换车,应该把停车场的B车开出来,然后再将B停进去。我说当时我换车的时候,跟保安说过,进去换车,他们自己没有记清楚。而且今天早上,开车C进入停车场的时候,系统也没有识别,直接进入地下停车场,由于物业系统问题,导致本人在道闸处,耽误很久,导致上班迟到。物业人员解决问题不仅拖延,而且态度极差。 事件二:2020年6月29日,本人开车,停车至商业广场(确实没有停车位),上楼取东西。收到短信提醒需要挪车后,抱着只有4个月大的小朋友,15分钟就下楼,下楼后发现车子被物业锁了,故找岗亭处保安开锁,岗亭处保安说不是自己锁的,需要找人开。十几分钟后,提醒我自己找人,车上的通知单有电话,我打完电话后,是魅力之城物业服务中心的电话,继续招保安,保安说通知了,等,半个小时没有找到人,让4个月大的小朋友抱在手上在风中等了半个小时。实在没有办法以后,给物业服务中心总经理董道斌打了电话和以前万科客户服务部的同事打电话,才说找到具体人,正在过来的路上。开锁的工作人员过来开锁的时候,我问为什么上面的电话联系不上,打到了魅力之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竟然笑了,说那个通知单直接从魅力之城拿过来的。就是这种工作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藐视客户的权益,让本人跟保姆及小朋友在风中等了将近一个小时。 万科物业一直倡导服务号客户,从这两个事情当中,看到,停车系统导致的工作漏洞,给客户带来的困扰竟然没有任何道歉,找别的理由搪塞;由于工作人员的不细心导致电话号码错误,导致客户在风中等了将近一个小时,竟然还能笑得出来。这样的物业服务,让业主心里很凉。 诉求:要求金域蓝湾的物业负责人,出来给本人道歉。并对停车场出入系统做调查,并给出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