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房的时候我们打算是自己办证,材料为4月从开放商处领走,但是八月去办证时告知没有委托是不能办理产证的,故于8月月20日委托第三方代办产证(委托办理权属登记公司为苏州广德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月4日通过微信联系确认于9月8日上午去往吴江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证,窗口工作人员告知,我的购房合同编号与另一处的购房合同同号,无法办理。首先当时签合同为何会出现与别的楼盘重号,其次再我告知代办公司时一人前往,你就应该提前做好告知书而不是现场制作,如工作人员提前制作告知书就能发现合同同号的问题。这是次非常不最快的经历,望开放商给予明确答复,为何会与别的楼盘购房合同重号?为何指定委托的第三方工作人员做事如此疏忽大意?事先不能对所要完成的工作进行一遍梳理,不仅浪费我整整一上午的时间,而且更加耽误我产证办理的事宜。望尽快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