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zhgs】朋友: 您好!就您3月31日提及的通风井问题,我司工作人员已于4月4日与您一起查看了现场,未发现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关于您提出垃圾填埋场及其它与合同中存在的问题,4月10日客服连同法务人员也向你面谈作了解释,万科对客户可能关注的问题在合同中作了提示说明,合同中明确该提示并不作为严格意义上的地图,距离可能存在偏差,希望取得您的理解。 如您还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916244112。 祝您第五园生活愉快! 上海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年4月22日 通风井在业主的院子里,合同里没有哪一条款提及此通风井,难道还不是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这是万科的什么逻辑? 垃圾填埋场和殡仪馆,是不是重大的影响房价因素? 第五园的业主,你们每天都裹在垃圾场的毒气,比雾霾可怕的多。起来维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