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在2020年4月12日全款买的 2.2020年4月17日,销售咨询我,因为二期销售原因想用我的房子做样板间,但我知道要打孔,我已经明确房子现状是好的,不希望二次装修。销售也很明确收到我不同意的回复(附图1-附图4) 3.2020年11月20日,进去看房发现工程部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不顾业主的利益,私自进行改靠,门口墙面、房子墙体、地砖打洞,安装空调、安装帘、加灯位,贴墙纸,安装入墙柜子,拆除抽油烟机,样板间因家具搬出,拆除了床、洗衣间等导致房子多处损坏。(附图5-附图8) 利用我已装修好的房子,用来改造样板间,省下新盖样板间的费用及时间,得到最大的利益,却损失业主利益。用是一种霸道、无理的行为伤害业主,明确在购房合同里,没有写明我所购买的房子可用来样板间之用,这个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条约,请在48小时内给我一个回复,并再三明确,现在在未经业主同意不能再二次恢复原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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