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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地产
请万科的高层们重视,不要自毁品牌!
1042561383 2014-05-08 11:59:07 扫码看帖   4 4692
据了解,万科翡丽郡是沙井几年前开始兴建的仿西班牙皇室园林式商品房建筑,共分四期,规模宏大,属于沙井目前最大的商品房楼盘。两年前一期开盘时,大家冲着万科的高品牌与高品质争相购买,一时供不应求,三百多套期房很快售罄。兴致勃勃地办理完繁琐的购房手续后,业主们便开始怀揣着对高品位美好生活的无限追求与憧憬等待着两年后交房入住的那一天。经过漫长的期盼后,终于交房,也终于入住了,才发现高品质追求的万科楼盘房屋质量以及物业管理其实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优质,所谓的精装修遍布瑕疵,让人感觉粗糙应付了事,小区配套设施也过于简陋,袖珍电梯不但出奇窄小而且质量低劣不时存在安全隐患,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也与3.55元每平米的高昂物业管理费不相匹配。对于现实与理想的落差,业主们虽然怨声载道却也没有采取大的行动向万科地产方面进行声讨维权。但是,这次关于万科利用长租变相贩卖车位的事情彻底把广大业主们给惹恼了。 早在2013年12月份刚交房时,不少业主就接到过万科翡丽郡小区停车位销售电话,对方称只需要交付十万, 就可以长期租赁一个停车位,租期是20年。当时很多业主都拒绝了。但是没想到是,入住以后发现, 还是有停车位被设置成了“专用车位”。业主们认为,小区停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开发商在没有征求大多数业主的意见的情况下,就将停车位以长期租赁的方式租赁给部分业主,这明显是侵犯到了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描述的那一幕,万科翡丽郡小区的业主们齐聚花园专门为万科地产商名为“长租”车位实为变相贩卖车位的违法侵权行为商议维权大计。其实在3月份时,业主们已经维权怒剪过一次固定车位牌了,但没过多久,业主们又在万科地下车库发现了固定车位的红色标识,于是再次怒从中生,决定商议又一次维权大计誓死维权到底! 4月29日晚业主们齐聚地下停车场,将专用停车位锁大部分拆除。4月30日的下午,街道办调解人员、万科地产和万科翡丽郡小区的四名业主代表抵达约定的地点继续进行谈判。这次谈判还是未商谈出任何结果,地产方面负责人认为长租固定车位也是小区部分业主的需求,他们认为来的四位业主代表不了小区所有业主的意愿。最后,第二次谈判再次不欢而散。谈判未果,再一次强烈激发了业主们对万科变相贩卖车位的愤慨情绪,当晚经过激烈讨论,决定在第二天“五一劳动节”,也是万科四期样板房开放的日子,大张旗鼓地举行场面更加壮观的维权活动。 5月1日上午十时,万科地产销售中心的门口,聚集了广大维权业主,他们在楼上挂起五条横幅,手里还拉着两条横幅,内容分别是:“请政府部门严厉打击万科贩卖车位的违法行为!”、“翡丽郡全体业主誓死抵制万科贩卖车位赚黑心钱!”、“万科,想说爱你不容易!”、“万科,你让我们如何相信你?”等。业主们边拉横幅边用喇叭高喊着:“还我车位,誓死维权”的口号,引得路人议论纷纷。面对广大业主们不打不砸不怒不骂的理性维权行为,万科地产方面也没有办法,只能任由业主们拉横幅喊口号! 下午四时,新华网的记者和深圳都市频道的记者先后闻讯赶到了万科翡丽郡销售中心业主维权现场。面对记者们的采访,业主们态度明确地表示,车位是小区的配套设施,车位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广大业主,绝对不能任由万科地产擅自长租变相贩卖。对于万科这种变相贩卖车位的不合理不合情更不合法的行为,业主们一定会抵制到底。记者们还随着业主们的带领来到车库进行拍摄,把尚未拆完的固定车位红色标识记录在了镜头里。 当天晚上十一时,深圳都市频道新闻节目1时间播放了万科业主维权事件,标题是:“地产商卖车位犯众怒”。节目里先播放了对维权业主们的采访,再播放了电话连线万科地产方负责人的回应录音,最后请节目组特邀律师张茂荣先生进行点评。张律师表示,不应该有长期租赁,甚至租赁都应该取消,应全部进行使用临时停车卡,这样的情况下业主才有平等的使用机会,长期租赁,等于剥夺了其他人的使用权利。 深圳都市频道节目组也表示,随着五月一日开始路边违停加重处罚的实施,很多的车主不敢将车停在路边,只能停进停车场,这无疑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利益空间,一些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看到这个难得的商机,趁机出售停车位或者提高停车收费标准,这样的做法是违反规定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有关规定,来杜绝这种现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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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
沙发
zhhj439 
2014-05-08 12:16:51

楼主所言都是事实!

楼上写的内容全部属实,希望万科的高层能体察民情,来万科翡丽郡看一下。
12栋所说的问题点3栋开放日看房时全部都有,隔了半年时间交房,那半年在干嘛,既然12栋业主已经提出了问题,为什么不在通知3栋看房验收前进行整改?
还有那个迷你电梯,比挨着的集资房小区都小得多,家具如何搬进去,是不是找万科物业就可以了?
板凳
深圳万科客户服务部 
2014-05-08 17:10:37
回复 1楼1042561383的帖子
尊敬的【1042561383】朋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万科翡丽郡花园的支持和厚爱,关于您提出的车位长租问题,我们是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且翡丽郡项目前期销售时,我们双方签定的协议书中已约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卖方所有。因此我们租赁车位的做法是符合法规和双方合同约定的。顺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谢谢!
                                                                                           深圳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5-08
地板
Tony2014 
2014-05-08 17:29:49
回复 2楼深圳万科客户关系中心的帖子

万科客服的这个回复是从另一个帖子里拷贝过来的,一字不差。
看了下这个论坛的帖子,很容易看出来:客服经常避重就轻,回一些模棱两可的话,对一些问题避而不谈,到最后干脆弃贴逃跑、不再回复了。

这样处理投诉有意义吗?
5#
Tony2014 
2014-05-09 15:48:27
客服人员拷贝过来的那个“经典回复”没什么意思,但让人看清了万科的态度:他们没有反思自己的行为,后面照样会变相卖车位的。业主们可以放弃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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