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5月10日收的房,因地板质量问题本不想收房,但因购房合同内写明“买受人不得因工程质量问题拒收房屋”,本人不得不收房! 当天验房后,已将地板质量问题反映给你司客服部高女士、吕超(或叫吕涛,具体记不清了),该二人予以了口头承诺(本人曾强烈要求予以书面承诺,但该二人均予以拒绝),在一周内(即2014年5月17日前)完成木地板质量整改修补。因地板问题过于严重,主要包括空鼓、冒灰、破损、划痕、缝隙不严密等问题。 在此,要求你司立即对有问题的地板进行予以整改修补,包括地板基层修补找平、垃圾灰尘清理、地板须平整、表面需无划痕凹陷、地板与门槛石接缝处不严密等。 因本人长期在外租房,现与房租租期截至2014年5月15日,现眼见已收房但无法入住,本人非常着急!在此,要求你司尽快予以解决。 否则,本人可能会因为地板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入住以至无家可归,向你司需求本人住宿方面的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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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天津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5-12 17: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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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daazx175qrf
2014-05-13 13: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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