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万科里享家T15-3504商品房根据验房标准存在多项质量问题,影响了房屋使用功能,经工程师确认后,业主拒绝了收房,详见2020年8月8日和10日业主提交的《里享家交付问题记录单》。该房业主多次催促返修,由于广州市金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仑地产”)返修进展慢,管理混乱,2020年11月30日才基本解决该房屋室内问题。 2020年11月30日下午,该房业主办理收房手续,万科里享家物业服务中心从统一收房时间2020年7月30日起,向业主收取前4个月的管理费,但是,根据《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附件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第5条之规定,这笔管理费应由金仑地产交纳。业主找金仑地产负责人协商,最终,金仑地产负责人拒绝交前期管理费,万科里享家物业服务中心不办理交接手续,该房业主收不了房,权益继续受损。 金仑地产不履行合同义务,相关负责人慢作为、不作为的言行,是知法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