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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 地产
金域提香物业无理取消我车位资格
zcb 2014-05-14 10:27:58 扫码看帖   4 3228
我曾于2014-3-17日发帖投诉楼上乱装晾衣架的事情http://tousu.vanke.com/showtopic-10609.aspx,同时于2014-3-17日用EMS寄了一封信给万科物业说明情况,并表示如果再不解决问题,将拒交物业费。希望以此尽快解决问题。万科客服也给了明确回复,表示将于近期解决此事。但事情并没有向好的方向发展,至今,晾衣架都没有拆除,我们还受到楼上邻居的威胁……(万科客服回复见截图)
近期,金域提香的地面车位要进行抽签,物业以我没有交物业费为由取消我的抽签资格。
请问到底是谁违约在先?我们与物业签有:金色家园【临时】管理规约
你物业没有履行好你的管理义务,是否违约在先?
我们多次表明不是不交不交物业费,而是你解决了我马上就交。你怎么能让业主承担责任而你物业可以不履行你的义务?
请回答我:你们取消我车位抽签的资格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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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
沙发
无锡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5-15 09:26:13
尊敬的[zcb]朋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司已收悉,并已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如有进一步的处理结果会主动告知您!
    祝您生活愉快!

无锡客户关系中心
2014-05-15
板凳
无锡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5-15 10:41:08
尊敬的[zcb]朋友:
     您好!
     关于前期金色家园业主私自安装晾衣架问题给您带来的不愉快,我们首先向您深表歉意!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和六十八条规定“有前款所列(物业管理禁止)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城市管理、公安、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针对金色家园小区内的违章搭建情况,物业服务中心对所有违章业主及时劝阻、下发违章整改通知单、及时报告城管和居委会,且联同城管及居委筹建组对包括您楼上业主在内劝导无效违章搭建业主进行了强拆,截至今日,已成功拆除51户。由于您反映的业户户型屋檐结构原因,在该户业主拒不配合且拒绝施工人员入户的情况下,暂时无法予以拆除。后期,物业服务中心会继续与居委筹建组、派出所、社区民警、新区城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沟通,争取通过其他途径予以拆除,进展情况会及时与您沟通。
    无锡金色家园因路面车位数量有限,物业服务中心应广大业主朋友要求,为更公平公开公正地分配社区公共资源,更好地维护小区安全和秩序,自2013年以来每年集中抽签,今年定于5月16日,在前期公示的抽签方案(同往年既定方案)内已明确告知资格审核需符合如下要求:
1、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
2、已购车并取得驾驶证和行驶证的业主
3、已办理交付的业主
4、已报名登记的业主
    当时,您对此抽签方案也予以认可,并签名同意提交了报名表。但服务中心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您未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只能非常遗憾地取消您参与此次车位抽签的权利。物业服务费是维持小区物业管理运营的收入来源,是服务水平和质量最根本保障。业主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既是合同义务,也是对其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欠费行为侵害的是广大正常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恳请业主朋友们理解并支持,同时呼吁违约欠费的业主认真履行义务、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以使服务人员集中精力做好现场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业主朋友!
    若您还有其他建议或意见欢迎拨打苏南万科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与我们取得联系。
    祝您和您的家人在万科社区生活愉快!

金色家园物业服务中心
2014年5月15日
地板
zcb 
2014-05-16 11:09:57
金色家园物业服务中心:你们的回复中提到业主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既是合同义务。
请问:你与业主签的“金色家园临时管理规约”你没有做到管理义务。从去年底到现在,连个解决问题的时间进度也没有。
你没有履行你的义务,却让我必须履行我的义务。
简直是强盗逻辑。
5#
大周 
2014-05-19 21:21:09
违章,深恶痛绝。有屋檐,拆违有困难,就暂停不拆了?作为业主,我们只希望看到的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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