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以为买了湖景房,两年后阳台只能看屋顶。样板房标高是姚明,卖给我的一号楼是潘长江。 遇到这种事情已经够魔幻了,更魔幻的是,你们狡辩自己毫无责任,因为合同里没有文字承诺,所以业主活该。 收楼本来是件喜事,我也想以和为贵。无奈你们没有任何同情宽慰的举措,甚至还巴不得我去打官司。是不是上了法庭这事就可以推给法律部门,地产客服就少个麻烦?这么多年,我从没见过如此麻木不仁,嚣张跋扈的开发商! 还好手机里还有当年和你们销售的微信记录。和你们客服的通话我也录了音。至少可以证明两点,首先这个问题显而易见的存在,你们自己也心知肚明,其次,你们当年没有将相关不利因素提示买家。 你们当年打广告,号称卖的是所谓TOP系,结果小区里面人车不分流,绿化都是廉价小树,业主会所还要被用作沁庐售楼处,就这样你们打算强行交付?不开座谈会面对面征询业主意见,就靠拖,靠敷衍,靠挂掉业主电话,这样的服务,良心不会痛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