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11月30日买房,买房时经咨询置业顾问得知本人可以以支付首付款百分之三十,剩余房款在房屋建造封顶时联系本人开始办理组合贷款。于是交付了首付款,等待后续流程。期间在2020年2月底左右,有银行客服打电话说办理贷款,我说当时置业顾问约定好房屋封顶才办理贷款,且当时处于疫情严重期,银行客服说没问题,他们只是先咨询,之后再联系我。之后几个月一直没有银行及相关贷款办理人员联系过我。2020年12月10日,收到西宁万科“限期履行义务催告书”,我马上联系催告书上的联系人,得知结果是我没有配合办理贷款业务,我说这期间一直没有人联系我并且在我联系过我的置业顾问后得知置业顾问已经离职,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办理流程该联系谁?最后找了新的置业顾问负责联系我。我按照新的置业顾问的建议,先去西宁市住房公积金做了预审,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告知我可以以组合贷款的形式办理业务,公积金可以贷款60万元,剩余18万商业贷款。我将结果告知新的置业顾问,结果新的置业顾问说他联系的银行反馈说我只能贷所需贷款的一半左右,剩余需要我补缴。现在这个情况我很晕,没有准确的对接人联系,并且新发生的情况完全与购房时的审核相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