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尊敬的扬州万科: 我是扬州万科花园小区69幢105室业主 刘兆霞,贵司于2014 年 1月份通知我69幢105室房屋已通过验收具备收房条件,但我于2014年1月来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许多质量问题并向贵司相关人员反映了相关情况,贵司承诺安排相关人员维修。2014年4月中旬贵司再次通知我收房,并告知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成,于是我再次于2014年5月15日前往小区收房,我发现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没有维修到位,很多问题根本没有处理,我对贵司的维修情况极为不满,下面列举我对此次收房过程中的几个疑问,恳请贵司作出书面解释。 一、收房过程中,没有万科地产公司、物业公司人员参加,只有“万科”委托的第三方参加(参与验收的3个人均自称是第三方即维修公司相关人员),且对出现问题均不能给予直接答复。 二、多处质量问题,现列举部分如下(贵司委托的第三方的验收记录单照片附后): 1、 院内有3处污水井(而106室仅一处污水井、104室无污水井)影响使用,且关于污水井在合同中未告知。 2、 ![]() ![]() ![]() ![]() ![]() ![]() ![]() ![]() ![]() ![]() 大片黄色污染面,影响美观。 3、 所有门边缘、门套、灯罩、开关等均被白色涂料污染。 4、 阳台预留空调洞被真石漆污染,堵塞30%。 5、 主卧门内侧一块黄色胶印。 6、 厨房窗开启困难。 7、 次卧门套线条上方破损。 8、主、次卧及多个房间踢脚线缝隙太大,多处均开裂。 9、次卧空调洞口没有盖板。 10、客厅天棚阳角不平。 11、客厅推拉门损坏。 贵司对于业主收房环节极为不重视,我是与万科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但地产公司却不予理睬;另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不重视,未能及时处理,在贵司通知我第二次收房时还未对上次提出的问题给予整改维修。 这一切让我冲着“万科”买房的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希望万科公司对上述问题作出解释并承诺整改维修完成的时间,尽快具备交房的条件,减少我在外租房的损失,否则,相关损失由贵司承担,且在此过程中的物业费用由万科公司承担。 万科花园69幢105室业主: 201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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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扬州万科城村民
2014-05-22 10: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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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5-23 09: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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