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开发商提出不交车位定金不卖房的要求,被迫在买房的同时交了5万元车位定金,除了张定金条,未签任何车位协议,今年12月又收到开发商电话,突然又被告知补交车位分期款8万元,在电话里对此事向销售人员提出了反对,但被答复年末前不补交,车位定金不退,这是在威胁业主,我花钱买东西还得受到威胁,这是万科应该有的服务吗?!什么时候我的车位又变成分期付款了?!因为此事加入了业主群,经咨询律师了解到,**销售车位属于违法行为!买房时完全出于对万物品牌的信任,万分没想到为了利益竟能做违法的事情,还有信任可言吗!开发商先是用欺骗的手段卖房搭售车位,后又自做主张分期收取车位款,上述行为实在让我非常气愤!严重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请更正你公司**搭售车位的行为,退还车位定金款及付款日与退还日之间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