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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万科物业的无耻行为?王石董事长,您知道吗?有图有真相
无锡万科酩悦业主 2014-05-23 12:33:40 扫码看帖   18 12886
     我是无锡万科酩悦的业主,昨天遭遇到了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天。


万科物业2014522日中午带着敬爱的人民警察,英勇的城管队员,以及威武的保安和拆迁队,在没经过业主允许的情况下,直接翻过阳台,来到私人领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强行拆除了我家刚安装好的封闭阳台。万科物业的史修军,在拆完我家封闭阳台后,才电话我家人,说警察和城管把你们家阳台拆了,和我们万科没关系,当我们是三岁小孩?有图有真相,大家请看,一定要警觉,也许我家今天的遭遇就是大家明天的结果。


遇到今天的遭遇我有以下三个疑问和二个呼喊


一、三个疑问

               1)万科三期酩悦的封闭阳台有很多家,为什么只拆我这个刚刚新建好的。是不是因为我家楼上住的老人是无锡万科地产某员工的丈母娘。

                2)询问万科,封闭阳台到底能不能建,如果不能建,那就搬进来前要说好,签好协议,我们阳台的土地是花钱买的,不是你们送的。现在万科酩悦里的封闭阳台有很多家,别人都已经建好了。不管封闭阳台是否违反建筑条例,你们万科现在要拆,那就是对业主最大的不负责任。
         
                3)请问是谁给的你们权利,让你们能够私自进入别人的房间来进行你们所谓的执法活动,难道中国就没有人权了吗?万科自己进去也算了,还拉着人民警察和城管过来给你们撑腰,你们即使要拆,难道不需要业主的同意,不需要业主到现场吗?


二、二个呼喊







           1)习总书记,在您执政以来提倡的民生问题,说到了老百姓的心里,得到了老百姓的大力拥护,现在在万科这个全国最大的房地产公司,竟然完全不把民生当回事,您知道吗?
           2)万科的王石董事长,您的无锡分公司,您的企业里有这种不负责任,不顾业主死活的做法,是您的本意吗?您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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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回复
沙发
孤舟 
2014-05-23 21:52:19

执法公正,不惧阻力,为我们城管队员赞一个

违章搭建是一件损人利己的事,是属于楼主所说的无耻行为。天气很热,城管和警察大哥很辛苦,你就别跟政府添麻烦了!作为一个良好公民咱们要做到遵章守法,遵守社会道德和应有的秩序,努力创建和谐社会,不搞突出。最近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习总书记他老人家很忙,希望你别给他添堵了,有事可以上法院。王董事长家里私事也很忙你也别去打扰他了,他还要忙着海外建房呢,如果你感兴趣等万科美国的楼房建起来你可以去买一套,在那可以您可以随便建。时间不早了,你也可以早点睡了,安心的睡,因为你再也别担心城管来你们家拆违章了
板凳
小百姓 
2014-05-24 12:27:24
回复 1楼无锡万科酩悦业主的帖子

拆了这家,小区所有的违章搭建都应该拆除!
地板
车厘子 
2014-05-25 12:42:43
物业不是傻瓜,不是违章搭建物业和城管不会动手,别咬文嚼字,请区分违章玻璃房和封闭阳台的差异!
5#
wankeuser 
2014-05-25 12:56:55

这根本不是封阳台,就是一个违章搭建,城管拆的好。否则太影响美观了。

这根本不是封阳台,就是一个违章搭建,城管拆的好。否则太影响美观了。
6#
无锡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5-26 11:06:07
尊敬的[无锡万科酩悦业主]朋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一楼院子搭建的阳光房被拆事宜,经我们调查核实,反馈如下:
    根据购房时业主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十八条补充条款约定“乙方(业主)同意对露台,阳台、设备平台不私自进行封闭改造,不私自搭建诸如玻璃阳光房之类的构筑物,本小区若有业主私自封闭露台,阳台,设备平台,玻璃阳光房的情况发生,乙方同意物业公司或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拆除。”以及业主共同签署的《无锡万科城市花园三区临时管理规约》“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约定“不得搭建玻璃阳光房,一楼住户不得违章搭建构筑物,建筑物。”
    201454日您在一楼院内搭建阳光房,物业服务中心发现后立即制止,并安排客服经理上门及电话与您进行沟通,要求您自行拆除违章物,但被您拒绝;
    57日物业服务中心针对您户的违规行为,出具书面违章整改单,且因您拒不配合整改,物业服务中心在无奈下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对您家的工人和施工材料进入进行了把控;
    516日晚上8点后,您父亲将施工人员带入小区继续进行违章搭建施工,服务中心在发现后立即安排特勤人员前往制止并将施工工人请离小区;
    519日,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城管作为行政主管和监督部门,依法到现场处理违规行为,现场张贴违章整改单及告知书,要求您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将强制拆除不再另行通知,其损失由您自行承担,社区居委及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一同与您沟通整改事宜,但您不予理会;
    为有效制止违章行为,维护建筑物的品质,保障物业的保值和增值,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权益,522日下午14点,在城管、社区民警、居委会整治小组、热心业主、“社区秩序维护组”等的共同配合下,对包括您家在内的两户业主一楼违章搭建阳光房进行成功拆除,并对拆除过程全程录像存档。
    在此,我们恳切地希望您能理解我们为维护小区公共秩序而采取的相关上报和管理措施、理解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执法行为。您是我们尊贵的业主,小区是业主共同的家园,小区公共秩序需要广大业主和小区服务者共同维护,在此,也呼吁广大业主朋友们自觉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共同践行文明邻里公约。如您仍有异议,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咨询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们决不逃避物业服务的责任,针对擅自违约搭建的问题,物业服务中心也将在小区进行持续宣传,并坚持履行劝阻、上报的职责,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公共区域的维护管理力度。
    若您还有其他建议或意见欢迎拨打苏南万科服务监督热线:4008000002与我们取得联系。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创和谐文明家园!

城市花园三区物业服务中心
2014526
7#
windesign 
2014-05-26 13:13:50

业主不在家的情况下,怎能私闯一楼民宅,院子也是属于私人空间的。太嚣张了。

楼主,万科物业和城管的行为好像不符合法律程序。假如是违章建筑需要规划局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后续的处理,但也不能强拆。
现在已有《物权法》保护,只有城管有权处理,并且城管处理前,首先发通知,并在多次通知无果的情况下,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不能违反业主的相关权益。

从告知整改到强制拆除,在法律上有一套程序:
首先要现场调处,要让业主认可。之后,要求整改,如果不整改,将情况通过书面形式,上交到规划主管部门,要规划主管部门确认这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规划部门认定属违建,城管就会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业主有权利对此申辩。


这套程序是必须走的,因为法律上有要求。因此感觉此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
8#
windesign 
2014-05-26 13:29:29

万科酩悦三期别墅区的违建物业怎么不敢处置?

万科酩悦三期别墅区的大量的阳光房,面积非常大,而且还有很多住户直接将阳台和露台改造为厨房,物业怎么没有采取措施和整改?还有合同里也标识了空调机不能外挂,顶层露台的阳光房对楼下业主产生的威胁等等,这些事情已经多次反映,何时能处理好呢?
9#
无锡万科酩悦业主 
2014-05-26 19:06:10

我们业主需要的仅仅是尊重

1)即使是违建,即使我们业主有万般不对,但万科物业,城管,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拆除,而不是私自拆除违章建筑,在拆除完了后,打个电话通知我家人,告诉建筑被拆除。如果今天拆的不是我家,是你们任何一家,包括你们万科物业自己家中任何的东西,你们能如此坦荡的接受吗?这是一个尊严,人权,法律程序的问题。
       2)万科物业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为什么我们会违建?不正因为前面有那么多人违建,都没有采取强拆措施,而且前期物业和我们沟通时的态度并不像你们帖子中说的那样坦荡,那样肯定。都是暧昧着,模糊着,就是这种态度牵引着我们违建。难道你们物业没有责任吗?你们万科没有责任吗?

      3)我们来看看万科物业,外号”孤舟“的神回复


执法公正,不惧阻力,为我们城管队员赞一个
     违章搭建是一件损人利己的事,是属于楼主所说的无耻行为。天气很热,城管和警察大哥很辛苦,你就别跟政府添麻烦了!作为一个良好公民咱们要做到遵章守法,遵守社会道德和应有的秩序,努力创建和谐社会,不搞突出。最近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习总书记他老人家很忙,希望你别给他添堵了,有事可以上法院。王董事长家里私事也很忙你也别去打扰他了,他还要忙着海外建房呢,如果你感兴趣等万科美国的楼房建起来你可以去买一套,在那可以您可以随便建。时间不早了,你也可以早点睡了,安心的睡,因为你再也别担心城管来你们家拆违章了。

          拆就拆了,我们业主需要的仅仅是尊重和道歉,但看看你们”孤舟“的回复,你们万科的素质就那么差吗?
10#
windesign 
2014-05-26 20:35:11
这次的行动物业是不负责的,是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当初物业只是劝阻而没有实行真正的阻止,而现在又采取这样的行为,物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一种不作为的。还有一些业主,说出那么那样毫无人性而言的话语来中伤当事人,显露出既无法律常识,又无基本人类的伦理道德,实在可悲。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万科,也是不可思议的。
不论是否违建,法律程序总要遵守的,一定要讨个说法的!一定要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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