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市青白江区万科时代之光的一名业主。我于2018年12月购买了坐落于青白江区凤祥大道万科时代之光小区的一套住房,该套住房为精装房。合同约定2019年12月末交房,虽然是精装房,但交房时发现房屋内有非常多的问题,万科的收房经理也认同我们提出的问题,我拒绝收房;然后按照万科的流程进入整改,经过多次的协商与整改,直到2020年10月底总算整改完工。11月初,我去时代之光的物业中心办理收房手续,物业工作人员告诉我必须缴纳整改期间产生的物业费才给办理收房手续;我购买的是精装修的住房,由于万科装修出现的问题导致整改,我没有要求万科补偿整整11个月的整改导致不能按时收房而造成的损失,万科还要求业主承担整改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太不合理,太过于强买强卖。我表明态度拒绝缴纳整改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物业工作人员以此拒不给办理收房手续,告诉我说她们只能把我的诉求按流程上报给公司。一直到12月18日,我没有收到万科的任何回复,于是我又拨打了万科总部的投诉电话4008000002投诉此事。今天是12月31日,我还是没有接到万科的任何回复,对业主置之不理不闻不问;唯一收到的就是对方自称是万科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骚扰电话!马上就一年了,我却有家不能回有房不能住,万科的这种做法和态度,让我们老百姓感到有理无处伸冤的窘迫和无奈!只能任其宰割!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