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万科城市花园的关注,就您所提出“自用水电预付款”的问题,是针对“需预付或垫付自用水电”的住户,预付款标准主要是参照小区同类型户型2013年度平均使用量来确定。目前成都除一户一表项目是由终端用户直接向供电局预付电费后进行供电的方式,其他非一户一表项目,供水、供电企业对小区核量计费只负责抄到总表,业主自用的计量抄表、收费由物业公司完成,物业公司每月按照总表电费向供水、供电部门垫缴所有住户的水、电总费用,然后再向每户收取实际产生的水、电费,但其代交的水电费用,应是代收后代缴,非为代缴后代收。长期以来,我司一直无偿、义务为全体客户的自用水电垫付大量资金,提前预购或提前足额垫付大额资金,垫付周期约为1-2个月;同时,投入大量的人力成本进行抄表、计费、核算、收费等。垫付的资金来源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会挤占正常的物业服务成本或开支,同时因为水电费费用的不确定性及金额巨大,无法保证供电、供水公司规定的时限内,代客户提前预购或提前足额垫付大额资金,给我司的正常运营也带来了巨大压力。 为了尽可能的让业主预交的水电费与物业实际垫付费用接近,根据测算,按90平米以下预付135元、90-140平米预付235元、140平米以上预付285元计,预收总额为约103万元,与城市花园目前每月垫付的水电费用基本持平。同时万科物业收取的“自用水电预付款”不以小区整体为收费对象,仅针对已实际使用水电的业主,不入住未实际使用水电的不用缴纳;这笔款项不是物业收取的任何额外费用,其在万科物业的收费系统是独立建账的,专款专用,属于业主本人所有,其在完成水、电费的转户结算后余额可全额退还。 请广大业主朋友给予理解和支持!若您还有其他意见或建议,可拨打服务中心电话84793636,或者可至服务中心面对面沟通。 成都万科城市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