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魅力之城四期2栋业主: 现投诉万科物管强行预收水电预交款,万科物管贴的公告称;“对水电抄表等已经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这点难道不是物管应该尽职尽责本身就应该办的事情吗?这还要拿出来说? 万科物管以垫付水电费达到200万左右为名,要求各业主按平均计算值预交1个月的水电费(骇人听闻),从来没听说过有任何一家物管公司强行要求业主预交水电费(等同押金,物管公务无偿无限制的占用下去)。 针对万科物管在没取得 “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的委托合同 ”,要求代收预交的情况下,也没通过全体业主投票的情况下. 私自公布强行预收水电费,要求退回。 我本人在物管账户里已经充值 几千元。根本不存在拖欠电费水费。 特申明拒绝任何形式的预交。要求物管对我账户扣的预交款于退费。并鉴于目前物管的所作所为,我要求对账户的几千元 进行现金退费。不在预先对物管账户充一分钱。 并且,针对预交的水电费,如不及时退款。直接拒绝1个月物管费于抵扣。直到 退款为止。 请相关工作人员尽快介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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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成都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5-30 16: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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