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出租,刚开始网上已经签好合同。后来接到中介电话,说合同有误,要我跑到门店重签合同。于是到店里看那合同。其中有一条备注是蓝莉苹添加的:若房子提前收回,需退还租客两个月押金。对此我提出疑问:如果房子或家电有损坏,我也退两个月押金吗。为此我要求中介能完善下此条款。蓝莉苹语气非常强硬,并说合同其他地方有说明,我这种行为属于脱裤子放屁!对此我想说:合同本来就是要求非常严谨的,不允许存在有疑问的地方。中介自己备注不够完善,还反而说房东的担心属于脱裤子放屁。搞不清楚这种人是如何当上店长的!大中午的我不睡觉并且由于他们的失误导致我跑到门店去重签合同,还反而正常的疑虑被蓝莉苹说成脱裤子放屁?并且叫嚣的说我尽管去投诉。万科二手房就这种服务态度?这么拽的店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