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猫的产生是因为人的遗弃等等社会问题。野猫在小区内盘踞大半年,咬伤业主就不是社会问题可以糊弄过去的了。整个小区都纳入了物业管理的范畴。流浪猫长期在小区内安家并在小区内伤人。请问物业你们的工作边界和工作职责在哪里?是不是管理小区?敢说小区内流浪猫伤人与你们无关?这不是你们的职责。超出了你们的工作边界?这是社会的责任?你们万科出具一个这样的声明来让全国的物业看看笑话!你敢出声明,我就敢全国曝光。 另外请你们咨询万科背后的法律团队,如果打官司,你们有不输官司的可能么?你们又可能不赔钱么?万科这种归咎于社会问题,推卸责任的说法,既不合理又不合法。法制社会,业主如果真要和你们较真,有的是说道理的地方。业主如不计较,你们更要低下高贵的头颅扪心自问,请万科说话谦虚、务实,不要开黄腔,更不要口气大了,小心风闪到舌头! 目前,考虑到流浪动物无知可怜,特殊阶段可能有攻击行为,如发情期、护犊期间,不予追究,但如果万科继续这样的态度,保留追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