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2013年12月30日收房,因地板下陷、墙皮开裂无法正常收房,维修办一直不给维修直到2014年5月底找到维修办负责人南鹏,才给处理好。现在去物业收楼,物业告知要收取从1月1日到目前为止的物业费以及滞纳金,合计1200多元。我查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发现合同注明从收房开始收取物业费。与物业沟通多次:是万科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我无法收房,一直不给我维修,造成我都不能正常入住,并不是我自己不来收房。物业人员告知:要收房可以,物业有权向业主追缴物业费;要么与维修办沟通,要维修办代缴!我又与维修办负责人南鹏沟通:为什么一直不肯给我维修房屋,地板下陷我都无法入住,如果我住进去,放上床等物品,维修肯定要把床拆开,把衣柜搬开,现在我半年时间都无法住进新房,我也没有向你们追收赔偿,你们还要向我收取物业费和滞纳金。结果南鹏只肯送一只炒锅一个晾衣架,不肯承担相关物业费。最后沟通无果,我让南鹏跟领导反馈相关问题,南鹏答应给我回复,现在过去五天,都没有联系我。请万科相关负责人给我一个答复!!我自己的房子什么时候可以入住?我现在怀孕期间都要自己租房住!坐月子父母过来照顾又要多租一套房子,明明自己有房都无法入住!(之间沟通都有录音为证) 从第一次收房反映问题后,万科维修办每周都打电话给我老公说房屋已修好,我和老公2014年1月份每个周末都去收房,每次都发现根本没有维修!!2月份因为春节期间,客服说万科工作人员放假没法收房。3月份一直到现在每隔一个周的周末我和老公就要去收一次房,每次都没有维修好,除了最后一次。(相关收房记录万科维修办都有登记,期间跟万科客服投诉过很多,都有相关录音!) 请万科相关负责人给我一个答复!我什么时候才能住进自己的房子!万科这么大的一个集团竟然会出现相互推诿的事情,请给我答复! |
沙发
东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6-12 14: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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