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12月31日在万科A32销售中心签署了万生活登记卡,房价折扣总价是591772元,其中注明拆分为576772?15000,销售说这个1.5万是装修款,于是在2019年1月20日刷卡由佛山市万鹏装市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为收款单位,同时签署了<商品房认购书>显示总房价是576772元,购房网签合同也是576772元,最近从业主那里了解到部分业主是不需要支付这个1.5万元的装修费(疑点:统一精装修,为何我家要支付这个装修费用)我在佛山,广州的几个中介朋友同学那里了解到**,因为万科公司12月至1月冲业绩,提高佣金给营销人员,于是这个时间段购买的都会有一笔1.5万的装修费,其实就是电商费,房产行业内明令禁止收取的,现本人低调提出要求退回,如果在1个月内不给予办理,我将带同所有文件去房产协会投诉,如果投诉无果,我就发动业主们一起众筹请律师办理此事,我也只是维护自己的权益,假如万科公司可以正常顺利退回这个金额给我,我也将心比心,不会向业主们煽动此事,毕竟每户1.5万,如果100户就150万了,这个数目也不少 希望大家也能和平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