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收到回复,大致意思是: 第一,从16年年底维修到现在,已经四年多,所以不是房修维修的责任,如果是刚修好就漏水,房修会负责任。 第二,金色里程是老项目,没有人负责,也没有钱用来维修,所以出了问题没人管。领导根本不care. 那么,我想请问: 第一,防水这个问题,交付的时候是五年质保,第一次维修,在五年质保时间,修完以后,未到五年,按照你们的意思,万科的房屋质量就是五年一修,即使是你们的维修质量问题,也应该由业主自己承担,对不对? 第二,作为万科的业主,买房子的时候是尊贵的业主,买完以后就是爱咋滴咋滴,没人管。 防水这个问题,不存在使用不当,房子你们装修的,漏水了,你们维修的,两次都没有弄好,现在把责任推给业主,你们觉得合适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