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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 地产
交房前电费让业主承担
tslt_30921802305 2021-03-17 09:04:18 扫码看帖   0 1237
交房时电表用电量是38度,当时抄表登记了。截止1月末电表用电量一共48度,电力那边账单按48度扣的电费。里面包含了交房前的38度电,这部分不应该地产承担吗?怎么从我们电费里扣了?
年前反应给地产,说给回复,至今没有消息,没有工作人员联系,没有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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