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是我第三次写文投诉,实在是有点无奈,我想,万科既然建立了这个平台,应该就是想给弱势的业主一个能够实现公平化合理化诉求的地方,如果几次三番的投诉都没有结果的话,作为万科的业主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前两次投诉见附文,我先来说一下这次的主要内容。 经过协商,房修同意来给我维修。但是前提是,我必须要签署照片中的无责条款。 首先,在尚未明确问题所在的情况下,不管发生任何情况,责任都由业主承担。如果不是16年遗留问题,万科出于客户关怀,也会给我修好,这样看来,房修确实很人道主义,我也特别感谢。但若是16年遗留问题,本来就是万科遗留问题,本来就应该你们来给我修好,并且补偿在维修期间给我带来的居住不便。怎么说到最后就变成不管是什么情况,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万科都是出于客户关怀了呢? 你们这个偷换概念的本领真正很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