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者处理漏水问题时漠视业主生存权益 收房三个月,房子在持续进行低效率整改。本人于3月18日入住,入住前发现楼上阳台漏水,导致本人阳台天花板多处水渍,以致于无法安装晾衣杆。向交付大使反馈情况多次,被告知可以从楼上进行整改。整改前又被告知,其领导称无法从楼上整改,须从本人家中整改,仅在天花板打二钉即可。本人同意后于3月24日上午进行整改,阳台天花板共打钉十五处,并通过钉子注入气味浓烈的胶水,**胶水溅在阳台白色柜门上,师傅擦后仍有痕迹。现本人有质问如下:我家中有两名不足二岁的小孩,工期既需一周以上,又有味道极重的胶水,而漏水问题归属楼上,且楼上业主还未入住,属于空房,为何“领导”为了节省成本,要本人全家来承担工程质量不佳导致的后果?这期间造成的生活起居不便、空气质量隐患、对小孩身体健康的影响、阳台柜门无法复原的问题,谁来负责?工程质量差且不论,万科“领导”如此处事方式所暴露出来的企业运营理念、用人水平,使客户深感寒心!本人要求这位决策者上门道歉,出具有CMA认证资质的阳台甲醛含量检测报告,若不合格,保留将万科诉诸法律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