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酩悦在征集业主在楼顶搭建晾晒区的意见时,说物权法规定只要2/3业主通过就可以,但后来咨询了律师朋友,说既有住宅增设晾衣架是新增设的设施,不是《物权法》第76条中所指的“改建和重建”。而且《物权法》71条同样也规定了少数人的合法权益问题, 即:《物权法》第七十一条就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现在搭建晾晒区要在天台上钻孔树金属杆子,这个我也咨询了搞建筑部门,答复: 从建筑上讲不赞成这样。一般屋面两道防水,底下是防水卷材一道,上面是刚性层一道。钻孔装晾衣杆必然破坏刚性层,甚至有可能破坏卷材。一旦破坏,原来施工单位5年防水保修责任就不再承担了。而且今后顶楼也有渗漏的隐患。就算当时没有破坏防水层,但长期以往,由于杆子上挂着被子衣服在风力的摇摆下会导致钻孔处越来越大,引起渗水。 而且容易引起引雷击的危险,雷击严重的话会破坏屋顶和整栋楼的电器设备,甚至引发火灾。 所以,如果物业一定要在天台钻孔竖金属杆子,我们顶楼业主只能走司法途径,和酩悦物业打官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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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7-01 09: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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