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关系中心的同志您好,我叫杨宇杰。2013年一月底,我们考察了位于深圳百鸽笼的地产项目---万科红立方大厦。 在售楼人员的介绍下,我们选择了“万科红立方大厦2栋商务公寓C座-2205号”,并于2013年1月29号缴纳了伍万元的定金(收据编号:53000389)。但未签订合同协议。 在缴纳定金之后,我们发现诸多问题,导致我们不决定继续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要求退回这伍万元的定金。 关于认购书中的信息,有多处疑点未在缴纳伍万元前交代给我们,导致被引导缴纳定金: 1,合同中出卖人一栏:深圳市万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非万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定金时并不知晓。 (后续我们在拨打万科客服4008000002后得知,该房地产项目并非由万科直接开发,而是委托万悦开发;该信息并未由售楼人员告知) 2,合同第22页,天然气一栏:无 而销售人员一直说有天然气,交定金时并不知晓。 我方在交付定金之前,没有办法阅读认购书内容。 3,我们交付定金时,售楼人员并未事先提供认购书和购房须知。 交定金后,才将认购书等材料给我们看,我们在阅读完认购书和合同之后,发现有与承诺内容不符之处,无法继续签署。 关于定金性质 4,交定金时,我们被告知只是说作为定房号之用,且定金收据上也没有对签定购房合同、认购书的时间等要素进行明确。 因此,此定金不能作为签订认购书和合同的担保定金。 另:在该事情发生之后,我们有通过与万科客服(4008000002)和现场销售主管联系沟通退定金的流程。 但在此过程中,我们根据“收款收据”上的信息,拨打深圳市万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 25771717,拨通之后发现是个人电话,而非客服热线。 引发我们对该公司的再次质疑。 我们觉得该伍万元定金一定要退回,如没有得到适当的回复,我们会通过媒体,消协,房管局,甚至法律途径进行协商。 相关人员信息: 现场销售:陈xx 电话:135 xxxx 5525 现场主管:李经理 电话:135 xxxx 9190 邮箱:v-lixb@vanke.com 我本人电话 186 7665 9793,如需电话沟通,可通过电话联系。附件为收据图片。 收款收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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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深圳万科客户服务部
2013-02-20 14: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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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ouyangzhiming
2013-04-08 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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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毛侵口
2013-06-03 09:49:30 支持!很不错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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