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夫人在2020年5月10号认购江阴时代都会项目房产一套,约定总价为2973864元。江明睿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万科)销售邵盼盼经江阴万科相关领导批准答应房产付款方式为2020年5月30号之前付100万,2020年8月30号追付1673864元。剩余金额由我夫人用公积金支付,(因第一次购新房,所以对公积金贷款金额了解不多)。后经江阴万科相关人员查询得知公积金可贷30万元,故剩余房款30万元办理纯公积金贷款。2020年9月4号,我与夫人去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可经现场查询得知,夫人公积金只能贷18万元,故当时没有办理成功。但我们认为江阴万科有关领导跟工作人员有严重的失职之处,没有仔细核实客户的公积金实际贷款额度,导致客户无法按期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我几次主动想跟万科沟通解决方案,但是万科始终没有跟我们正面接触,一直是逃避的态度。现在居然发通知书要与我们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真是可笑至极。况且通知书上的内容错误百出,足以证实江阴万科里面有一帮及不负责任领导跟工作人员。我希望江阴万科上级领导与我主动了解相关事宜,并拿出解决方案。否则我要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向媒体曝光,最后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