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早10时许,本人接到物业管家电话,告知卧室内卫生间漏水,当即,我请假返家,11时左右我与物业及第三方水电维修人员,查勘楼下住户漏水点及我家卫生间,第三方维修人员判定为地漏处漏水,维修需要我自费2000元,我对维修方案费用提出质疑,当即拒绝,当晚我再次与物业确认漏水位置,次日我找专人立即维修地漏处,修完告知管家让联系楼下住户观察。4月13日,再次告知我漏水,我当即维修并拆除了浴缸,排查后判定为下水主管道问题,并给物业反应问题,让物业找人尽快处理,4月25日,物业将我卫生间主管道墙体砸开,查看后为整栋楼下水主管道连接处漏水,喷射状态漏水,应为建造施工质量问题,我卫生间长期有返臭味道,前期一直认为是地漏问题,看到此漏水处后,整面墙体都吸水饱和,无法再吸收,水漏到楼下,整个漏水处,蚊虫啧生,恶臭难闻。在我再次催促下,5月10日物业负责人到家又进行了查看,我提出该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我正常生活居住,希望物业尽快拿出维修方案,我们自始至终积极配合物业,对于物业维修人员砸墙勘察,我们也全力支持。从第一次被告知向楼下漏水开始,我们前后请假等候多次,当砸墙查明漏水原因后,为配合物业还是需要继续请假,并且历次都是自行打扫建筑垃圾卫生,但是谈到是主管道的施工问题后,物业只说过保修期,只能维修,并且不能恢复原有瓷砖样式,不做任何赔偿。如是我们家的问题,我们义不容辞,以最快的速度维修好,到现在是主管道问题,物业至始至终没有一丝积极处理的态度,多次都是我在催促,截至今日,还没有就维修与我接洽,我的请假扣薪,不能正常居住,每次维修完的保洁费用等等… 难道我就该为此事情,替地产物业买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