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发现北卧室墙面被水洇湿(北卧室紧邻厨房) ,当日经工人上门打压试管,发现厨房水管漏水(地热未开栓,不存在漏水问题) ,维修工人预计需要刨开厨房地面,说五一期间避免扰民,无法施工,需节日之后进行维修,5月2日,与地产维修工程师与我取得联络,5月7日进行精准测漏,5月10日将维修方案发给我,但其中有违背施工规范,例如技术间歇预留时间不足等。本人于次日将修改版维修方案及赔付内容交给地产工程师,5月13日工程师与本人联络请求提出具体赔付金额,本人随后提出具体金额。5月17日工程师要求将补偿明细提交,随后本人将明细发至工程师,工程师表示需要择日让领导亲自与本人商议,随后无任何联络及回复。5月24日本人问工程师,什么时间可以碰,工程师电话回复不同意本人提出的合理赔付,指同一赔付使用的水电及一个月物业费,具体详见照片及截图。房屋质量问题及拖沓工作为本人带来了很多损失,例如房屋租金,延迟内部装饰,监督维修施工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物业费等。现请求高级主管领导与本人联络,将问题尽快处理,为双方减少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