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次投诉(漏签差异化告知书,售后粟经理让我看差异化告知书,销售经理侯哲告诉我差异化告知书可签可不签),上次投诉后销售经理回电话,态度也很好,同时承认了错误(有通话录音在)答应给我电饭煲、扫地机机器人,我没有同意我提出要储物间,他说去给领导申请,同时也告诉我不要有太大的希望,说当天中午给我回复。到今天两天的时间了也没回复,今天我给他打个电话,又开始不承认了,告诉我,我的差异化告知书,可签可不签,这不是荒唐的笑话?我一百万的东西,协议可签可不签?在说为什么其他业主都签了,而我没有签?他说他不知道。我想问他是总经理,销售负责人,他不知道? 这是工作上有问题?还是他就不是经理?我们业主将近一辈子的积蓄都投在里面了,就换来协议可签可不签?这么不责任吗?这点责任都不敢担当?万科怎能让业主住的放心呢?相关领导要出来正面解决此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