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领导好! 感谢在日理万机的忙碌之中处理我们的烦心锁事 我的店面在中联江滨御景1号楼101。不知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在我们店面中间的空调间改成通道。因为当时102号店面租给中西医门诊,把医院的十字架标志中间。也多次交涉无果,造成我们店面几年租不出去。卖也卖不掉,现在也是低价出租3百多万店面才租3千多。去年我们的租客要挂广告牌,物业某些领导勾结102户主,出示拆除告示,不知以何依据,接着伙同102号店主叫来城管强拆,现在店面广告牌都不完整,只能折价出租?造成我们巨大的损失,而物业得到了什么?102号业主得到了什么?天理何在?苍天有眼啊。 本来江滨御景一号二号楼结构一模一样,而二号楼是空调间,店面完整。现在我的诉求:1本来是空调间,必须恢复。那请问我们空调该放哪里?2整个小区所有店面都是一个玻璃遮阳一个广告牌?请允许我店广告牌缺角补上。3 造成我们的损失最低赔付我们一年的租金四万八千元整。 今天我附上图纸和照片希望领导明察秋毫。还我弱势群体公道,一生难忘。感激不尽。 中联江滨御景1号楼业主陈小娟跪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