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域缇香业主,物业服务中心2014年7月22号晚上回家时才收到通知,停车位2014年7月24号零晨开始收费;通知单上只明确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但我们买房时开发商明确告诉我们地面上还有几十个停车位;当我去办理停车卡时,提出想要办理停地面上卡,工作人员说要保留作临时停车用;买房时也没有说明这个只是临时停车不给业主办理长期停车用呀,当时负责人屈经理也在现场,我跟他理论说这样做侵犯我的权益。即蓝开发商提供了地面与地下两种停车场,我当然有选择停地下还是停地面的权力呀,当时那个屈经理就是说保留临用不给我办理地上停车卡,我问他为什么没有在业务沟通的情况下单方面做出这样的决定,他直接说不用业主同事,服务太度差,侵犯业主利益还有理呢; 现在万科服务真的很差,还不如那些不知名的物业服务好,管理费还是最高的。希望万科能给我一真合理解释。 |
沙发
深圳万科客户服务部
2014-07-25 09: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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