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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地产
我也不愿意不缴纳物业费,苏国际物业沈经理你让我没办法交!
大海毛毛 2014-07-28 11:32:53 扫码看帖   2 4421
2014年年初的一个周末,我从家里急急忙忙去车库取车赶去医院,我的停车位后面是主要通道,再后面是排污水管的窨井盖,简单地说就是后面是一块通行要道,而且是一块空地。
倒车的时候我没注意,更没发现那个通道和污水口上面违停(虽然是小区内道路,但是这边按照物业的规定是不允许停车的,一直有路障的)了一辆车,所以我的车屁股撞到了那辆车。
物业联系我和被撞车主来解决问题,我们两个车主达成了协议,我肯定是有责任的,他违停是因为他的车位被占了车库保安指挥他停在那里的,所以我们都认为物业肯定是要负责任的,我们甚至沟通谈好了赔偿的比例,各自付上相应的责任,乃么事情来了,他们万科姓沈的经理千呼万唤shi出来之后,很嚣张的说他们没责任,难道你们没责任吗?第一,为什么违停的车主自己的车位被别的车占了?第二,为什么你们指挥他停在通道处?解决问题的方案是一回事,态度我想是沟通的重要基础吧?你作为服务客户的物业经理,还是个经理,就这么个服务精神?还口口声声说你去投诉我好了!难道苏南万科,万科集团是你家开的?难道你们内部监管对你来说根本是形同虚设所以你如此嚣张?
我和另一个车主愤愤不平的离开了,对苏国际的物业非常失望,我的车修了3000.00
时隔半年,我1-6月份的物业费拖欠缴纳了,因为我觉得物业没有给我一个很好的说法,我也不想通过这种方式,毕竟物业除了嚣张的沈经理,还是有很多服务很好很专业很用心的工作人员但是我又能选择别的什么有效的方法吗?
就在上周五,我们的客户经理,非常尽责的安杰叫上我,正好他们一大群人在讨论小区景观桥通行的事情,于是他叫上这个沈经理过来,和我沟通上次车库装车的事情,我就说了我装车我当然有责任,但是物业的管理也有责任,在一个根本不该停车的位置安排了停车,结果沈姓男子非常嚣张,说我们根本没责任,谈话没法继续不说,还很凶的对下属说“有什么好说的,你叫她干嘛,不交物业费你去起诉她!”
这就是一个物业经理的解决问题的态度?我今天不为别的,就为他嚣张蛮横,不仅对业主,对下属也是,投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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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复
沙发
苏州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2014-07-29 11:08:09

回复:我也不愿意不缴纳物业费,苏国际物业沈经理你让我没办法交!

尊敬的【大海毛毛】客户:
       您好!
       接到您的反映后,物业服务中心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您反馈的情况进行调查,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2013年12月8日下午16:10分,服务中心接到您的邻居报事,反映停放在地库通道上的深蓝色宝马车辆被撞,右侧后尾灯处有一条凹痕(当日15:00左右您的邻居过来看房发现车位被占,经现场安全员确认,占位车主暂时无法挪车,因此安全员引导该业主将车辆临时停放在其它车辆通行的过道上),立即查看地库监控录像,发现您在15:17分驾驶自家深棕色宝马车辆离开地库倒车过程中刮到了邻居车辆,客户经理在当日17:08电话联系您到现场协商处理,您表示在外面,回来后再协商处理该事件。
       2013年12月9日上午10:23分,客户经理接到您的电话,您表示因公共过道停放车辆而导致交通事故,应由物业承担责任给予相关说法,并称不会与被撞业主协商处理。工作人员立即将您反馈信息告知被撞业主,并建议双方业主报警处理,但此举遭到您的拒绝,最终,经过现场与被撞业主沟通,该业主主动要求一起报保险处理,但您仍不予理会,要求物业给予相关赔偿,工作人员已现场回复您,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驾驶员本身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赔偿责任,现被撞业主不追究,报保险处理为最佳方案。
       因小区车位配比紧张,交通秩序和安全一直是我们的管理重点,为此我们也通过了各种举措和渠道来引导、宣传车辆有序停放,对于您和您邻居车辆不慎受损的事件我们非常抱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不对车辆有保管义务,也不承担车辆的损伤和赔偿责任,希望您能理解和体谅。
       经我们核实,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您所有的房屋物业服务费一直曾欠费状态,物业服务中心已多次通过短信、电话、邮寄催缴函等方式提醒您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但您一直以该车祸事故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前期您多次向服务中心反馈要求开通小区中间通往商业的景观桥,服务中心经过查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批准的《总平面定位图》、《交通组织图》等相关资料核实:该通商业的小桥为景观桥,是商业向住宅通燃气管道、自来水管道、电缆等相关住宅设施配套所用,并非人车通行桥,因此不同意开通此桥。在2014年7月24日物业牵头联系地产方、业委会主任及业主代表在小区内5栋和6栋中间景观桥边现场回复业主景观是否开通问题,当时邀请您及几位强烈要求开通该桥业主到现场沟通,且在景观桥沟通结束后,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沈王伟当着业委会主任及小区业主、地产代表,针对您因车辆碰擦问题拒交物业费要求公开回复,您车辆碰擦是由于自己操作失误造成的责任,物业不会予以赔偿,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既是合同义务,也是对其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请您认真履行义务、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以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如您长时间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将通过催缴函件、律师函、起诉等途径来予以催缴。请您理解和配合!
        综上,对于您的诉求我方服务人员积极主动地跟进处理,并给予了明确的回复,如沟通中给您带来不快,在此真诚地表示歉意,也希望您能理解我们的服务工作和义务。若您对此不认可,也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咨询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们决不逃避物业服务的责任。
         祝您和您的家人在万科社区生活愉快!

苏南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金域生活广场物业服务中心
2014年7月29日
板凳
大海毛毛 
2014-07-29 11:19:28
小区内部道路的交通事故不归交通警察管,归普通警察管,警官们可不是这么说的,补充点法律知识吧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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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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