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朋友:
您好!如您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公示有疑问,可以咨询锦江区房管局物管科,咨询电话028-6132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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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万科客户关系中心 发表于 2014/8/1 18:04:23
万科物业不打自招,那个物业报告物业费账目一个字不提,居然违规插手去“管理”业主的维修基金,去公示业主的维修基金,而且还精确到0.01元。
太诡异了,万科物业根本不是城花业主,根本无权去查阅、管理、并公布业主的维修基金,就像业主无权去查阅、管理、并公布王石郁亮的收入一样,这是非法的!!!
万科还是在回避这个关键问题-----请正面回答:“万科物业根本不是城花业主,根本无权去查阅、管理、并公布业主的维修基金”,为何万科物业去非法“查阅、管理、并公布他人的维修基金账目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