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9年买的第五城二期销售收尾期买的房子,按照协议交房时间,我们去现场查验,因为当时一修哥维修其他房屋,把我们所购买的房屋门锁、灯具、水龙头等等(只要能拆的)都拆下来用于维修其他业主房屋,向管家反映后,一修哥耗时三个月才把房屋维修好,当时收房后,在物业中心签订物业协议时我们就提出,维修整改期的物业费应由地产承担,物业公司也向地产反映了,2020年8月,物业催促缴纳物业费,我们再次提出地产问题还未处理,为了不让物业服务人员为难,缴纳了应该我们承担的欠费(整改期三个月的物业费未缴纳),直到现在,地产公司的售后人员仍然没有联系处理,只是物业公司各类催促缴费,这不应该是万科上市公司解决问题的方式。希望地产公司尽快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