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万科领导: 您好! 我是柏悦湾沙坦尾南路15号101号商铺(原T4-106号)商铺的业主。我分别于2014年2月、5月到论坛投诉过本商铺墙壁和地板被“被渗水”的问题,物业管理处派员查实了问题,且最终解决了墙壁渗水的问题。在此非常感谢管理处的郑先生。7月份,租客再打电话告知,地板渗水的问题迟迟未解决,导致我商铺的地板受潮松动翘起妨碍行走及2台钢琴也受潮发霉。现我的租客要求隔壁的尚都发廊赔偿现金给她自行修复地板及钢琴,但发廊方面一直拖拉。后我租客再多次到管理处反映问题,管理处人员居然叫我租客找居委会或报警解决。因为之前一直是郑先生负责我的投诉,非常耐心专业。后来我给他打电话请求解决地板问题,但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他也没有回复我。这个问题只有管理处可以解决,试问居委会和派出所如何解决?如果居委会和派出所能解决,我是不是就可以直接交管理费到居委会或派出所,不需要再交管理费给物业? 再说,这渗水问题,是不是当时建筑物的质量问题而导致容易渗水?请万科领导重视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