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万科新都会小区停放电动车地点在2.3号楼负一层,地点没有充电装置,且通过地点无法到达5.6号楼。也就是停放完电动车无法回家,如果去骑车也没法直接去骑,需要绕一大圈,(5.6号楼业主是无法打开2.3号楼单元大门的)。设计不合理,向物业反馈问题后,我提出我可以停在自己储藏室,但是储藏室并没有供自行车、电动车进入的通道,该物业人员竟然说不允许我储藏室充电,请问这是国家的规定还是万科的霸王条款。 第一,储藏室是我的私人财产,任何一个文件都没有说不得在储藏室充电,你们也管不着我用储藏室充不充电,我有权利和自由停放我的车辆。 第二,我一直问的是如何能骑电动车停到储藏室去,其实有很简单的解决办法,电动车通过车库通道就可以直达储藏室门口。希望物业在车库通道加一条电动车通道。 第三,目前停放电动车地方没有充电装置而且非常混乱,物业需加强管理,定置定位,安装充电桩。想办法解决5.6号楼进出问题。 望万科济南总部给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