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六月六日晚上七点多开车和妻子四个月大小孩回家,经过北部万科城八期大门时保安不给开门,说离我家最近的露天停车场没车位,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争吵,报警,保安明知道露天停车场有车位都不开闸门给我通过,态度嚣张,导致我一时激动冲撞砸门把车停到露天车场,我也为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被石角派出所处破坏公私财物拘留十天。如果不是物业保安恶意不让通过,态度嚣张,事情不会激化。事后物业方在小区散播恶意中伤谣言,说我撞坏的砸门金额巨大,已经涉及犯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事实是治安拘留,破坏我的名声。扭曲事实,说我是不配合保安检查粤康码测体温。现投诉物业公司,要求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