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沙北路33号商铺昨天晚上依然在搞餐饮经营,用餐的客人都坐在门外的桌椅上吃东西。 这间商铺是被禁止经营餐饮业态的住宅底商,店主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该铺面作为成都万科物业的管理范围,铺面楼上的住宅亦是成都万科物业的管理范围,请成都万科物业对该铺面仍然在继续的违法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及时劝阻店主立即停业,如店主不听招呼,成都万科物业应立即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 我所说的“及时”和“立即”,是指每天晚上,当巡视的安全员或其他物业工作人员发现其依然在制售烧烤时,请立即采取的行动。而不是物业人员白天打电话举报,白天他不营业,举报也没有用。 2007年《物权法》出台之前,成都万科城市花园物业不允许业主封闭阳台,每每有业主封闭阳台,物业会先劝其拆除,对于不拆除的业主,万科物业多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由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为什么以前城花的物业就那么有责任心的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积极牵头打击小区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而面对静沙北路33号商铺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却变得软弱了呢? 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业主们都希望看到成都万科物业金润华府项目部的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