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1月2日购买了广州万科在清远新城区开发的万科清远华府B12栋404房,购房当天华府项目销售经理朱先生安排签约人员对本人的资信情况和个人购房资格进行了一一查询,在查实可以购房及可以申请贷款后,本人按照地产销售和签约人员的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后于1月初将资料提交给了地产签约人员,并按照操作要求至清远房管局、地税局办理了契税缴纳手续。怎知春节后接到地产签约人员电话,被告知贷款未获银行批准,原因是之前有一笔贷款晚还,经查实是大学期间的助学贷款当初晚还了。当初购房的时候,地产的签约人员是查询过我的信用记录说是没问题了,楼主才买房的呀,如果早知道信用记录有问题,那也不会去买这套房的,因为尚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 之后就进入的漫长的不知所措阶段,我不想追究地产是否如实查询了本人的信用记录,也不想追究地产明知道我贷款不批、又不能一次性付清房款却不退房,反而把我的血汗钱占着的事实,我只想把房子给退了,因楼主来自农村,家里供养了四个大学生,最小的弟弟还在读大学,冒不起这样的风险也拖不起,只想把好不容易攒下额血汗钱给要回来。经过楼主多次电话沟通,华府销售经理同意去向公司申请,今天告诉我说不能全额退款,这种情况算我违约要挞定! 在整个的过程中我都是配合地产在办手续,需要什么资料提供什么资料,地产说能办贷款我才去买的房,现在却说是我违约,要挞定!难道店大欺客可以这般横行,试问面对这样的开发商,我们还能指望怎么去维权?!对于万科地产的行径真的欲哭无泪。楼主只求万科能把我的血汗钱退还给我,你的房子可以拿出去继续卖,我能尽量的挽回我的损失,为什么要如此损害别人的利益呢? 楼主本是万科的员工,在万科服务近四年,入职第一年便被评为万科集团优秀员工,今年7月离职前还任公司的管理人员,本想通过平和的方式解决此事,所以一直和华府项目销售负责人朱经理单线联系,奈何朱经理历时半年都没有解决此事,也不知道有没有去办手续。身为房企龙头的万科,如果对内不能取信于员工,对外不能取信于客户,又怎么来兑现自己宣称的“让建筑赞美生活”、“全心全意全为您呢”? 该类事件其他房地产开发商和其他省市都有类似发生,因为是处于双方不可抗力而发生的,且合同中仅约定以银行审批为准,而未有关于银行审批不过挞定之说,都是按照全额退款进行处理的。如果万科还要这般霸道,作为忠实客户的我们都会与万科渐行渐远、不再选择万科的,忠实客户都如此了还能指望企业走多远呢?! 我的联系方式:13913168782,如果还是不能得到合理解决,我也只好采用极端办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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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linda
2014-08-18 10: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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