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近期购买了合肥万科森林公园项目中曦园(c3)组团1号楼某层房产,万科在前期销售环节中,无论是售楼部放置的相关资料还是样板房(2号楼9层01、02房间)中的实体样板,包括前期负责销售的相关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均书面或口头承诺家具部分包含“成品衣柜”,电器部分为“方太或同档次品牌抽烟机、燃气灶”、“能率或同档次品牌热水器”,洁具部分为“TOTO或同档次品牌台盆”、“TOTO或同档次品牌马桶”,五金开关插座部分为“摩恩或同档次品牌橱盆”、“摩恩或同档次品牌龙头、花洒”、“西蒙或同档次品牌插座开关面板”,而上述内容在与我拟签订购房合同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比照片附后),而在此之前没有任何机构或人员通过任何渠道告知本人,在回答本人关于上述内容时,均以万科统一要求搪塞回复,请万科给予正面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