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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 地产
物业不给办理空置房物业减免业务
tslt_29547704073 2021-07-15 15:08:58 扫码看帖   0 905
从去年12月接房以来,房屋一直空置,按照新民法典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物业管理费。我跟管家申请书面备案,管家说南宁没有这项规定,不予办理,这种行为,你们万科的物业属于公然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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