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我就——金色悦府物业私自改变架空层用途进行投诉,投诉的内容为:合同上明确I2与I3栋首层为架空层,为作业主健身休闲等场所,而实际上均被物业改为保管室与小卖铺,希望万科能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万科物业给的答复是: 因金色悦府一期未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且社区内及周边无生活便利店,应物业服务实际需求及便利业主生活考虑,利用小区公共空间设置了物业服务中心并引入社区便利店,其目的还是为了给业主提供方便的服务,还望您能理解和支持。感谢您对小区公共事务的热心关注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您在居住过程中如有服务需求,可随时联系物业服务中心客户经理。 对于这种答复我很无语!!这是什么逻辑?你没有就可赞大家的公共空间!还能冠冕堂皇的冠上为业主服务需要,说的过去不? 你们为业主服务室应该的!应为你收了物业管理费!如果真像你们所说的没地方办公,你可以选择租地方,或者把架空层租过去(如果业主同意的话) |